教思政厅函〔2021〕1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部属各高等学校、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:
根据工作需要,我部决定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*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。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印发给你们。请在实际工作中,支持该委员会发挥作用,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发展。
附件: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*指导委员会名单
教育部办公厅
2021年8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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